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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009 生命不息,博客不止今天是我二十五岁的生日。离家八年,这是第二次在家里过生日。上一次是2003年非典时期,说起来还得感谢非典;这一次则是早有打算,反倒是快回来时因为美国的流感疫情和国内网上的舆论而有些犹豫。 能在家和父母一起庆祝生日,真是人生最大的幸事。今天和爸爸妈妈说起,在外求学或工作的人,除非生日刚好碰上长假,否则其实是很难有这样的机会的。于我,下一次在家过生日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所以更觉得应当倍加珍惜。 一个星期前,我完成了法学院一年级的学习。过去的九个月过得比较辛苦,对自己、人生和社会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领悟。是我自己的选择,所以无怨无悔。回来后和一位多年好友、也是促成(倒未必是他“主动”促成)我转法律的一位关键人物聊天,他问读法律的感想如何?我说,I already got what I asked for. 四年前的今天,我建了自己的博客,“青青子衿”。四年来,走过圣路易斯、匹兹堡、纽约三座城市,有幸就读华大、卡梅、福大三座学府,孜孜以汲经济学、组织行为学和法学的思想养分。环境和心境时时在变,但这颗写博客的心、分享人生的心却没有改变。 读法学院后,为了集中精力学习,我决定把写了三年、访问量已有三万多的“青青子衿”停一停。放寒假了,正准备回来给这片小园子浇浇水,蓦然发现国内的朋友们已经无法访问这个博客,一时十分伤心,在元旦写下“让世间再无防火墙──迟到的新年祝福”。寒假中又写了几篇,却只有在海外的朋友可以看到,国内的朋友在此后的几个月中数度相询:为什么博客打不开了呢?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每次被问到都会有些感怀。 这次回国更亲身体验了一下自己的博客打不开是什么滋味。虽然借助软件便可轻松翻墙,但显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这样的软件,就算知道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多这一道麻烦——大家工作和生活中最不缺的可能就是麻烦。 随着时间流逝,我渐渐放弃“青青子衿”短期内解封的期待,转而考虑换MSN(从而换空间)这个我不愿面对的选项。用MSN这么多年,把几百个朋友重加一遍是一个不小的工程,更何况原来“青青子衿”的不少读者并不是我的MSN好友。 今天借生日的机会,我终于下定决心,重新开始——以一个同样的名字。虽然四年来经历不少的改变,但我依然执着地相信生命不息,博客不止:一个人的生命力很容易枯竭,但相互取暖的生命之火会熊熊燃烧,直到永远。 新空间:http://ekissinger2005.spaces.live.com (老朋友们如有留言请发到新空间,多谢!) 1/25/2009 给大伙拜年 今(昨)天国内已是除夕。美国这边是星期六。和人大的同学一起在中国城吃的午饭,下午陪逛大都会,晚上在法拉盛和Fordham法学院同学吃的火锅,然后去DIY唱了一个小时歌(因为没预订)。回来后在msn上和不少朋友说了话。大家都在互相拜年,很温暖,很热闹。 很久很久没在一天内说过这么多话了。这两个礼拜发生了很多事,过得很难,个中曲折就不多说了。 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能越来越深地体会到一些成语的含义。这一次的这个成语叫做“一言难尽”。 中午凯说他看到一首杜诗,很有感慨。叫做“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凯是一条汉子,不像我这样动不动就吟诗。从前我看这首诗的时候,也许是在北京吧,也多少有点出门在外的感慨。但不如现在来得深。 赠卫八处士 杜甫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问答乃未已,驱儿罗酒浆。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真是一首好诗。经济不好的时候大家都很难,但其实能共渡时艰、同舟共济,若干年后回想起来未尝不会觉得是一笔难得的人生财富。我们分散在世界的各个角落,但我们被同一张网拴在一起。 艰难时事中更能体会到朋友的可贵。我不喜欢用最高级来形容一件事物,但我觉得没有一样东西比朋友的安慰和鼓励更能愈伤。 经济危机会过去,大家都会找到工作的。在纽约给大伙儿拜年了,祝大家牛年大牛,得偿所愿,开开心心。 1/5/2009 幸福 今天宿舍楼的取件处终于开门了,健身房也终于开门了,生活开始恢复正常。下学期的五本教材全部收到,花了450美元!(还好还好,比我预算的750少多了,我现在算帐越来越conservative/professional了)另外还收到两张很美丽的新年贺卡。 两位朋友有个共同点:都是大四认识的,在现实中face-to-face的接触时间并不长;但又有很大的区别:一个在美国,一直联络较密切,给过我很大的帮助,且因着一层十分特殊的关系,每年都会互寄贺卡;另一个在欧洲,我一直以为只能算是介于acquaintance和friend之间,毕业三年多只是互相看看博客也不怎么经常留言的交情。 但就是这样两张贺卡,在同一天飘然降落。 一张说: “This past year has brought wonderful changes to both of our lives. ” 另一张说: “好久不见! 世界这么大,我们散布四方; 人生这么快,我们收拾时光。” 两张都是Personalized的。一张是人,一张是景。很美的人,很美的景。一张我明白,是关于幸福;另一张,我猜,也许是一种顿悟。 于是我就很开心。特别开心。 这个假期因为种种原因(比如关掉的健身房,在国内打不开的博客,彼得搬家时带走的电视机,纽约冬日糟糕的天气,etc),有几天我不太开心,甚至怀疑人生的意义。虽然雨过天晴已经数日,我还是要感谢这两张卡片,你们让我觉得幸福。 12/25/2008 圣诞快乐 今天是圣诞节,离考试结束整一个星期了。津菁同学从千里外的德克萨斯来到纽约,在我这儿小住了五天。陪他逛了大都会博物馆、联合国,去百老汇看了音乐剧《芝加哥》,拜读了DrunkPiano铁杆粉丝江同学亲手制作的典藏版《那么,爱呢?》,又荣幸地品尝了江大厨亲手烹饪的美食数餐,从而得以迅速而完整地恢复了元气。 法学院的确名不虚传。从8月18号第一天上课到12月18号考完,这四个月的劳动强度和精神压力的确如所预料的一样超过了过去的人生阶段。 从好的方面来说,学到很多非常有用的新知识,面对一个宏大的学科体系体会到初窥堂奥的欢欣(特别是复习阶段),得到许多新的人生体验。从更“好”的方面来说,一切吃的苦受的罪(读法学院也好,当兵、坐牢也罢),只要能挺过去,日后都是某种可以自我安慰(君子乎?)或夸示于人(小人邪?)的资本。 从坏的方面来说,这磨砺的过程难免磨掉很多锐气,心上难免会生出一层茧。四个月中最让我失望和惴惴不安的时候,是累到感官和大脑对功课以外的事物都不再灵敏,整个人变得麻木的时候。另外,没有时间和朋友联络,停写这个博客,朋友来纽约不能尽地主之谊,都是我不愿付而不能不付的代价。 离开学只有短短两周了,为什么还要见缝插针地来这里贴几篇博客呢?今天下午有一个同学咨询读法学院的事宜。当初我自己作这个选择的时候,也曾从前辈学长的博客获益良多,所以,我觉得应该利用这个假期把这学期跟学业有关无关的所思所想梳理一下──有道是乘凉诚可贵,栽树价更高。 祝大家圣诞快乐!:-) 9/23/2008 Farewell 想了很久,最后决定停写这份博客。 在写这份博客的将近三年半的时间里,我很多现实中的朋友停写了他们的博客。其中不乏非常出色的博客。他们中的大多数没有发表任何告别演说,只是默默地停了下来,把原因留给我这样的读者、朋友去猜测。 之前也有过几次暂别,为了期末考试或者其他的原因;还记得在美国的第一个学期曾经这样做过。也曾在没有预告的情形下自然而然地停了一两个月,比如从华盛顿大学毕业后的那个暑假。最近的一次是两个多月前还在匹兹堡安度暑假那会儿,那次同学问我,停就停了,反正就那么几个星期,干嘛还要发个预告。我只能说人跟人不太一样吧。对我而言,似乎略作说明后会更安心,另外那次也是自己自觉性不够,需要朋友帮忙监督的意思。 三年半写了两百多篇博客,这个数量不高也不低。比我早8个月写博客的小北大哥四年写了一千多篇,那是真正的下笔如有神,更不用提在这期间他在法学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做了Michigan Law Review的编委,进了美国前三名的律所,还把他可爱的女儿养到了三岁半。当然,人的能力有大小,如果不能看清这个事实,人就会活得很累。 三年半写博客的经历给我带来了难以计量的快乐和收获。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对着屏幕开怀大笑,或者凝眉思索。它给我带来了意外的友情和不虞之誉,Google和百度也透过它们的算法承认了我的部分劳动成果。博客已经成了我生命的延伸,我很难想象没有它,我的生命是否还完整。 但是法学院,特别是第一年对时间的要求是实实在在的。尽管我有良好的意愿,但写博客的时间和花在上面的心思往往超出了我的预算。在某种程度上,我需要回到互联网出现之前的时代;就像上大学之前那样,我住在长江边的那个从出生就认识的小城市里,很专心地学习,很开心地玩,有全部的时间和父母同学相处。我和那个城市以外的人几乎没有任何接触,只是偶尔通过报纸杂志、电视机和电话好奇地看一看外面的世界。那时的我很无知,但似乎同样很快乐。 那时的我最大的心愿是到外面的世界看一看。现在这个目标好像已经实现了:我来到了据说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精彩的城市。 如果要给这个告别加个时间的话,它可能是三个月,或许八个月,或许更长,或许重新开始写的时候已经换了一个地方。毕竟我们都难以预知未来,不是吗。 好在博客不同于房屋,没有灰尘和蛛网的困扰,想念的时候回家看看,一切都还是新鲜光亮的。而且,在停写博客的日子里,我依然会观察、感受和思考,然后在未来的某一天,再拿出来分享。在所有人已经对博客习以为常的今天,我也想感受一下没有博客的人生到底是什么样子。 朋友,再会! E.K. 记于美国纽约 曼哈顿 西六十街公寓 9/21/2008 昨夜西风凋碧树 叶青从耶鲁来纽约玩,我们约在Grand Central见面。他十分诧异于我竟然是第一次来中央车站,便反客为主,带着我兜了一圈。车站是铁路大王范德比尔特(Vanderbilt)在一个世纪前所建,富丽堂皇,很有历史感。叶青说过去人们在纽约见面,最常约定的地方总是这里。我突然想到很多博弈论教材都会在导论里举这么个例子,大意好像是说如果在纽约见面,如果事先没有商定的话,人们的选择大致会趋向中央车站或者自由女神像。 我们沿着42街一直往东河的方向走去,一路上他不时指着天上说这就是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大楼,我便抬头望望,感觉像站在一口很深的井底;就算是很大的律所,在纽约总部也不过几百个律师,为什么需要几十层的大楼呢,弄得跟银行一样……说话间到了联合国的地盘,联合国大楼远不如我想象中那般雄伟,像一个很薄的墨绿色火柴盒,要不是占着河边这块风水宝地,放在中城的楼群里一点都不显得出类拔萃。 从杜克远道而来的逍遥住在在联合国宾馆(sorry那个楼显然不叫”联合国宾馆“,但我没注意名字,只好用这个比较直白的名字)三十几层,今年Fordham法学院的evening program里新来的中国同学几乎是清一色的生物/化学PhD,其中有两位分别毕业于耶鲁和杜克,倒也是机缘巧合。我们在电梯里探讨了一下温家宝总理下周来联合国开会是住这个楼呢还是华尔道夫还是别的什么地方。要不是星期二课太多,真该过来欢迎总理,反正从学校到这里也就二十来分钟。 三十层风景很不错,俯瞰罗斯福岛如一柄长剑镶嵌在东河的中央,十分俏丽,有种将它从水中抽起的冲动。 罗斯福岛北端 # 我们跟哥大的四个中国同学在”朵颐“吃饭,一人一瓶青岛啤酒,菜肴丰美,价格合理,相谈甚欢。叶青也果不其然地与若干熟人不期而遇,那感觉俨然纽约已经是半个北京或者上海。或许是酒精的作用(一直没搞懂:啤酒里有酒精吗),大家吃完后意犹未尽,很冲动地决定去唱歌;法拉盛太远了,那就去Chinatown吧。几经辗转,最后挑定的那家竟然位于勿街参茸店,弄得我差点当场昏倒。店家要我们等半个小时,我们便出去遛达,可惜Chinatown比不得中城,毫无夜景可看,从参茸店地下走出来不到二十米,大家便在某个无名街口驻足,又聊开了。 对于七个JD而言,此时此地也许真的没有比聊天更好的消磨时间的办法了。我想起前几天刑法课上读到的一个最高法院1999年的案子,讲的是芝加哥的anti-loitering ordinance(反游荡法)*; 我说咱们七个目前十分符合芝加哥对loitering的定义(“…without apparent purpose…”),珩立刻反应过来说那是Morales吧,把大家都雷了一下。七人中只有我一个是1L,按理说,把第一年的考试都对付过去了,还记着这些东西干嘛呢?潇说:我从来都记不得案子的名字。 我想到《人间词话》中所叙的三重境界,但一时记不全,便请大家帮忙。三句话立即从他们的舌尖雀跃而出: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 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潇就是当年LSAT考了180、名动江湖的“A girl from Shanghai”。我后来又把她那篇经“著名的小北”传播后妇孺皆知的考经重温了一遍,发现那篇文章对我去年复习的思路影响很大,虽然我自己后来一失足成千古恨。去年似乎中国同学申请JD的结果总体而言不是很理想,不但耶鲁、杜克、Penn出缺,连哥大也不确定(这里对“中国同学”的定义狭义上是在中国读到大学毕业的,广义上是在中国读过中学后来出国的)。不过,由于我们找工作时主要是和美国人竞争,所以多或者少几个中国人其实影响很小。 从这几个2L今年找工作的情况看,就好像法律市场完全没有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一样。能够进入美国前十名律师事务所的中国人本属凤毛麟角,但他们都已经做到或者有很大的概率即将做到,这其实是件很不寻常的事情。如叶青所概括的,金融危机证明了“还是医生和律师这种传统行业比较安全”。 # 参茸店下面的那个KTV 条件比不上法拉盛的“帝苑”,房间要小很多;不过,有时候在相对简陋的环境里人们反而会更快活呢。这真是一个充满了惊喜的夜晚,可以说是我二十四年多的人生中遭遇的为数不多的“全麦霸”之夜……首先当然是补唱了我上周想唱而未能唱的“青花瓷”。跟叶青合唱了梁静茹的《勇气》(八年了,我才后知后觉地领悟到这首曾经让我无比感动的歌竟然是关于lesbian的,不过我们俩愣是把它唱得很gay)、《挪威森林》、《千年等一回》等等,跟珩合唱了《风雨无阻》等等,跟霖合唱了《千里之外》、《练习》等等,跟潇合唱了《当爱已成往事》、《天下有情人》、《难念的经》、《She》(恕我无知,我一直不知道费翔唱过这首歌,所以完全是按照Notting Hill里的唱法来的)等等,跟怡合唱了《在我生命中的每一天》等等,听逍遥倾情演绎了《三国恋》,跟大家一起唱了《你到底爱不爱我》等等…… * City of Chicago v. Morales, 527 U.S 41 (1999),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Authored by Justice Paul Stevens, with Justices Clarence Thomas and Antonin Scalia dissenting. 这个案例触及了对美国核心价值观之一──“自由”的辩论,我已经把全文上传到我的SkyDrive里面,有兴趣的同学可读一下第一页左栏的摘要,更有兴趣的可从第六页正文部分开始读。 9/14/2008 听海一万遍 周五晚上和华盛顿大学金融系的一众老友聚会,一起去法拉盛吃饭K歌。法拉盛对我来说是一个传说中的和小说中的地方:如果在亲身到达、亲眼看到之前通过各种媒介间接听闻某地达一百次以上,那大致符合了“传说”的标准;我对法拉盛最深刻的印象来自于醉钢琴小说《烟花》中对张启博在法拉盛吃饭唱歌后一段心理活动的描写,堪为经典。 跟J约在时代广场见,一起坐七号线过去。时代广场的地铁出口甚多,很难确切地说清楚,最后我们决定直接在地下三层的地铁站台碰面。七号线的车很新,从时代广场到法拉盛恰好是起点和终点站,大概四十分钟。 从法拉盛的地铁站出来,天上正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确实有种回到了“九十年代的中国小镇”的感觉。也真是奇妙,一年半前一起在圣路易斯玩杀人游戏的人们现在竟然整体性地搬到了纽约;而且,至少对我而言并没有事先的约定。我们去的是一家叫“小辣椒”的川菜馆,位于罗斯福大道,门面并不起眼,但口味非常好。餐馆隔壁就是“帝苑(DIY)”,里面的设施跟国内的钱柜差不多。法拉盛跟曼哈顿的中国城确实很不一样,曼哈顿那个是很久很久以前中国南方的移民建立的,历史悠久,在里面基本语言不通,相比之下法拉盛更大陆、更亲切。 掐指算来,上次唱歌是去年暑假在北京的时候,正赶上人大的毕业典礼,经济系研究生班里有一小半是我本科的同学,便跟他们一起在人大西门的一个KTV一起唱歌庆祝毕业。今年是在美国的第四年,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在美国第一次K歌(之前在圣路易斯不是真正的KTV,匹兹堡是一群朋友自己DIY)。 这么多年不唱歌,未免有点历史隔阂。从前唱得较熟的那些歌都比较过时了,于是我决定挑战一下自己,唱那些出国后才听到的、听了无数遍但从没自己唱过的歌。先唱了《菊花台》,居然博得不少赞许,这要拜从前圣路易斯的室友F所赐──07年春节前后他曾在厨房里哼这首歌长达三个月之久。“你的笑容已泛黄”和“你的影子剪不断”两句音调较高,把握得不太好,需要再练习。 然后唱《爱情转移》,这首倒是在人大西门那次唱过。再一次发现这首歌的难度比我想象的要大,唱得不好就成了Rap。更加佩服陈奕迅,因为听他唱来十分轻松,并不觉得有任何难度。另外我更喜欢这首歌的粤语版《富士山下》,但是没学过粤语,不敢献丑。 有女生邀请对唱《千里之外》,我欣然同意,等第一句歌词打出来才发现我一直只顾听旋律竟然从来没把前几句歌词搞清楚,看着满屏的繁体字眼睛一花,两句就过了。到了高潮部分,让我唱费玉清,那实在是小材大用了…… 想看看这里的歌到底有多新,我搜索了一下《北京欢迎你》,竟然还真的有!一个人包揽了刘欢王力宏周华健羽泉成龙任贤齐黄晓明阎维文戴玉强廖昌永……过足了明星瘾。 快到《青花瓷》,时间也没了。回去后把这首歌听了一遍,觉得应该可以唱得很不错,下次唱歌一定要先点这首! 新歌固然动听,其实,唱老歌又有什么关系呢?在法拉盛,又一次地听到了《听海》。我似乎想不起来有哪一次K歌没有《听海》。真的是海,那么第一万次地听,也还是一样的好。 9/6/2008 飘 晚饭时分很意外地接到JR的电话,前阵子古斯塔夫飓风袭击路易斯安娜州的时候,新奥尔良全城紧急疏散,我当时还在担心他刚搬过去,生活会不会很受影响。念法学院后就基本不问世事了(好在前几年一直和新闻媒体亲密接触,大概知道猪是怎么跑的),但这么大的事想不知道都很难。他正在开车从圣路易斯回新奥尔良的路上,闲得无聊便给老朋友打电话(他是用耳机的,不过友情提醒大家开车时最好还是不打电话)。 他老人家可好,一疏散就一个原地向后转,往正北方向撤了677英里(1089公里),安全意识真是强得没法说!在圣路易斯寻访旧友,潇潇洒洒放了一个礼拜的假,难怪听上去心情很好,这样的疏散我也乐意啊! 话说我也向来喜欢这种“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印象中,每次因停电而不用学习,或因下雨而可以安心学习,都会引发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感。说“白”了就是自然因素使得机会成本骤然降低,或者篡改一下大学室友的名言,小小的意外能够带来很大的快乐(原话是小小的犯规能够带来很大的满足)。 上次跟Hogan一起去布法罗看大瀑布的时候,JR刚好去新奥尔良看房子,因此没有遇上。从空间意义上来说,我跟JR还挺像的,在圣路易斯呆了两年后,去了另一个城市,一年后又换了一个城市:同是天涯漂泊人。不同的是,他已是商学院的金融学(助理)教授,我还是个法学院的1L。 奔驰在数千英里外南方的高速公路上,JR竟知道纽约正在风雨大作。中午Kristen说DC的天气很糟糕的时候,纽约还有点太阳----飓风一旦动起来那真是横扫千军。 JR说下周可能还有一次飓风,我说,那岂不是又要疏散了?他说,是啊,听说历史上最多的时候一年数散了三次,我一听就晕了。 保重吧老兄,下次去南方找你玩。来美国都三年了,南方还一次都没去过呢。总是要去闻一闻飘的气息,一睹乱世佳人的绝代风华。
8/23/2008 In love with CP8/6/2008 三英里 下午兴冲冲跑去UC,结果游泳池不开,无奈,只得去跑步。今天状态不错,连续跑了三英里(4800米),用时33分钟。速度不快,跑完后一身汗,倍儿舒畅。 在CMU的跑步机上这一年取得不小的进步,但有两点值得再接再厉,一是如果把速度提到6 mph, 那就能在30分钟能跑完三英里;二是还得早日把这个成果“落实”到地上——而不是跑步机上。 今天James Fallows写了一篇十分有趣的博客,叫Innocents abroad,大意是说一个《纽约时报》的记者宣称在北京采访奥运期间要坚持每天跑步,James认为她很难做到,开头这段尤其好玩: Americans' faith that they can do anything, that they won't be bogged down by the frustrations that stymie lesser peoples, is one of their (our) greatest attributes. And one of the most dangerous. The French got bogged down in Vietnam? No problem, we'll do it right. The Brits in Iraq? The Soviets (and Brits) in Afghanistan? Step aside, and we'll show you how it's done. Thus this note in today's NYT from a writer who is determined to keep up her running discipline while in Beijing for the Olympics: …… James的论据是他自己在中国的这两年没能做到;而他从前几十年如一日地热爱跑步,马拉松的最好成绩是3:02秒。 看到这里我愣了一下:Fallows在我看来是比较接近中国古代“文人”形象的一个美国作家,而从中国人的思维定势来看,“文”常常与“弱”连在一起;历史上文武双全的人不多,出一个总是值得大书特书一把的。这位先生可好,是一位长跑健将。马拉松42公里,折合27英里不到:三小时跑完,意味着时速是9 mph。 9 mph显然不是慢跑,而是竞技状态的速度。用这个速度跑步,不要说连续三小时我没试过,连续半个小时都是一个挑战。 * 话说回来,最近越发觉得每天跑半小时、三英里的运动量似乎也是美国主流(也即平均)文化的一部分。前面有篇博客说到我曾在不同场合与不同身份、不同年龄、在各自领域内比较成功的美国人聊起跑步,好几次听到半小时、三英里这几个关键词。数字成为文化的一部分,就不得不引起人的注意,包括那些竞争公共职位、希望获取民众好感的人。1992年大选前,有一则竞选广告中克林顿满身大汗的跑进小石城的一家麦当劳店买Big Mac——"after his three-mile jog"。这段录像被广泛认为增强了乔治亚、田纳西等保守州的选民对这位阿肯色州长的好感。 凡事物极必反,奥巴马最近似乎因为太爱锻炼而被记者挑到了鸡蛋里的骨头:美联社的记者发现他在24小时进了三次健身房,一共锻炼了188分钟后,开始怀疑他究竟是在竞选美国总统还是环球先生。《华尔街日报》更借题发挥,刊登猛文"Too Fit to Be President?"(中文版:“奥巴马:没有总统“相”?”),质疑在这个“选民中体重超标者占66%、肥胖者占32%的国家里”,奥巴马苗条健美的身材会不会使选民觉得他终究“和我们不是同一种人”? Who knows. 不过这篇文章让我开始有点认同《大西洋月刊》近期一篇极其精彩的长文"Mr. Murdoch Goes to War"所提出的观点:在默多克收购《华尔街日报》的母公司——道琼斯公司后,《华尔街日报》的格调果然开始走下坡路了。(这篇文章较长,我在facebook里曾经贴过一个精彩段落摘要,有兴趣的同学可去看看;或者我以后再另文介绍。) ![]() 历任美国总统及当下两位候选人身高与体重 ![]() 克林顿伉俪happy图,很久以前收藏的,出处忘了,真伪亦不能辨;了解的同学请提醒一下 ![]() 这张肯定是真的,上次在Barnes & Noble看书的时候看到,回家后就上网搜出来了。迷倒一大片啊 7/24/2008 丁学良:回忆在匹兹堡大学陪读的王小波廷龙就要回国了。上个月敏杰走的时候,我正好也要出门旅行,离愁别绪被动身前的激动所掩盖。这一次,伤感之意却阵阵袭来,挥之不去。 总是要写点东西来记录这段友情的,但今晚,权借一段别人的文字来敷衍自己吧。廷龙很喜欢王小波的文字,我虽然读书甚少,小波毕竟是我的人大校友,我也因此一直想拜访一下小波的老师、匹兹堡大学历史系的退休教授许倬云先生。五月初有天和廷龙提到这个想法后,他很高兴,于是,便由廷龙以他自己、敏杰和我三人的名义给许先生写了一份电子邮件,希望能够在小波的生日那天(5月13日)去许先生家中相叙。当时是5月9号下午六点三刻,25分钟后,七十八岁高龄的许先生回来邮件,说他正在台湾及大陆旅行,七月底方才回匹兹堡,并留了电话,让我们日后再联系。他们走后,以我一人之才疏学浅,也不好意思再去叨扰鸿学大儒。 香港科技大学的丁学良教授在2007年10月[谢谢廷龙的纠正]写了一篇博客,叫做“回忆在匹兹堡大学陪读的王小波”,我读过此文后颇多感触。丁教授是社会学家,很多同学知道他是因为他2005年10月26日说了一句“中国大陆合格的经济学家不超过5个”。这句话公允与否姑且不论。丁教授1984年到匹兹堡大学读书,85年转去哈佛,92年获社会学博士,此后回港从教,学问是有口皆碑的。 文章中提到找房子一节我看来尤其有趣。我推测他们当时可能住在South Oakload一带,那里离匹大和CMU都很近,而且房价便宜。一年前刚搬来匹兹堡时我在那边看过房子,觉得条件太差而没有住。丁教授特别提到他当时住的“326号”,在他之前那个小阁楼里住着谭盾,后来谭去了耶鲁,再后来拿了奥斯卡最佳原创音乐奖。如丁教授所言,那间阁楼风水很好,我要跟匹大的朋友打听清楚所在,跑过去沾点仙气。 丁教授用幽默、淡然的语气回忆了他和王小波、李银河夫妇一年的友谊。我在匹兹堡也只是短短一年,却幸得良友如斯,心中的感恩不能用语言表达。丁教授所忆之事虽然发生在二十三年前,在我读来,却恍如昨日。 丁学良: 回忆在匹兹堡大学陪读的王小波 2007年10月
6/7/2008 O~ Beechwood 这一年在CMU的跑步机上洒下了不少汗水,倒也不是因为突然爱上了跑步——因为以前在WashU的时候,跑步机竟然要收费。跑跑步机很容易被鄙视,因为很多人觉得重复、单调、窗外风景一成不变的匀速直线运动令人厌倦。于是在初夏来临的那个周末,我走出家门,开始在大自然中奔跑。 在美国民间,Memorial Day (阵亡将士纪念日,五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 标志着夏季的开始,相对应的Labor Day (劳动节,九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则象征着夏季的结束。这两个节日和之前的周末加在一个,形成两个长周末,把长长的夏天括在中间。 Memorial Day前的那个周末天气格外好,是匹兹堡一年中最适合户外活动的时节。我家门前这条路叫做Beechwood,是一条弯弯曲曲、形状异常诡异的路。匹兹堡有很多像这样弯曲而狭长的路,驾车时会有种上了赛车道的兴奋感;但大概没有一条像Beechwood这么长,弯得这么有趣。我顺着它一路向北跑去,沿途是一个很大的Frick Park,各种肤色的大人带着小孩子在公园里玩滑滑梯、荡秋千、扔飞盘、躺在草坪上晒太阳,热闹又平和的生活。 过了公园是很安静的住宅区,街道上经过的车不多,一幢接着一幢造型各异、构造精巧的大房子,间距恰到好处,不时能看到有人给自家的草坪洒水,有的站在车库前面聊天,似乎商量着周末去哪里消遣。听说很多CMU的教授住在Beechwood上面,看来是真的,这里的确称得上中产阶级理想的居住环境——有郊区的静谧,大片的绿地和庇荫的大树,房子四周有足够的空间给小孩子嬉戏,上班也不太远。在这样的社区里跑步,会油然而生娶妻生子、安家落户的愿望。 和陌生的跑步者迎面相遇,简单的一笑和一声Hi也让人心情愉快。在美国似乎随时随地能见到跑步的人,甚至天气并不太好的时候也有。三月份的《纽约时报》上有篇上了most-emailed第一名的文章叫做Yes, running can make you high,大意是说最新的研究成果论证了The runner's high(跑步者的高潮)在科学上的意义。这篇文章的受欢迎大概也佐证了上至总统下至平民,各个身份、阶层的美国人对跑步的热衷吧。记得有年复活节在圣路易斯一位牧师家里吃饭,那位和蔼的五六十岁的老牧师说他每天晨跑三英里(四千八百米)。还有一次在西北大学的凯洛格商学院面试,竞争者中有一位三四十岁的印裔,在美国长大,哈佛的本科和MBA,当时是著名咨询公司Monitor在波士顿的合伙人。早上见到时红光满面,一问,原来刚刚在宾馆的跑步机上跑了三英里(那天下雪,气温零下,否则这老兄大概会出去跑了。他后来决定去回母校读PhD)。马英九说他是二十四岁到纽约读书后养成了跑步的习惯,现在看来也比较容易理解了,人是环境的产物。 沿着Beechwood跑到福布斯大道再折返,来回大概四千米,正好能出点汗,起到锻炼的效果。在Beechwood跑了几天后,又到学校的操场上跑了几次,感觉操场的跑道踩着感觉真是爽,比硬梆梆的人行道舒服多了。Fordham法学院和中央公园只隔了两条街,如果以后在中央公园大队的跑步者中遇到,也打个招呼吧:-) 5/27/2008 Gone with the wind上周请朋友帮忙重装电脑,由于双方面的疏忽,导致丢失了大量的文件。拥有自己的PC六年多以来,一直都很有条理,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这首先还是因为我自己缺乏经验,这么多年才是第二次重装电脑,又懒得自己学。事发后伤心自不必提,本来是想花一两天的工夫重新建档,没想到工程浩大,一做就是足足四天,还有很多文件找不回来了。说来其实也不奇怪,毕竟是日复一日地不断地积累,多年的涓涓细流早就汇成了大河。所以我还是把这次的经验教训和感受记一下,给看到的人提个醒吧。 本来我只是把C盘上的重要文件保存了一下,后来得知因为我把应用程序大多装在D盘,所以D盘最好也要格式化。我还是比较细心的,连MSN聊天记录这种不起眼的东西都特地保存了一下。因为我的移动硬盘早就被以前看过的电影塞满了,于是便没怎么管E盘(心想反正不会动到它),只是把E盘上的私人文件作了隐藏处理。倒不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谨慎使然。没想到这一下就坏了事。 理论上说,请朋友装电脑我是应该坐在旁边观摩学习的,但是朋友让我把电脑交给她,隔天去取,我很信任她的专业水准,所以也没再坚持原则。她使用了蓝色键"Access IBM"(“一键还原”),也就是整个硬盘都格式化。她把D盘上除了program file之外的所有文件夹和E盘上所有未隐藏的文件夹都作了备份。她当然不可能想到我把所有私人文件都隐藏了,特别是我之前说过我是“电脑盲”(由此可见过分的和不切实际的谦虚不是好事)。如果重装时我在旁边的话,我自然会指出这一点,同时也会要求把D盘的program file备份——即使未必能说出一个很好的理由,但潜意识里我知道那里面肯定有重要文件。 丢失的文件include but not limited to: 1. 平时写博客的素材和草稿。这倒还好,无非就是上网把写过的每一篇复制粘贴下来,格式还统一、美观了。顺便数了一下,三年凡一百九十一篇,不算多也不算少。只是觉得这么手动地复制效率实在太低,另外读以前的博客趣味也不大,看来博客终归是给别人看的东西。 打算用wordpress建个独立博客,各位知道有什么比较好的搬家软件吗?请不吝赐教,先谢过了。 2. 六年来的所有照片。这个听起来损失很惨重。好在,来美国后的照片比较好的都存在网上了。这里要特别赞美一下163相册,保存的相片和原来的大小完全一样,可惜我用了一年后觉得它每次打开太慢,后来就改用Picasa了。Picasa基本会把相片压缩到原来的一半到3/4大小,视觉效果上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心里比较不爽。MSN Space貌似在07年夏天之后存的照片都有原来大小的一半左右,视觉效果也不错;之前的一张也就几十K吧,根本不能看。 大学里的照片就比较惨了。那时候还不怎么用email,都是直接考的。本科毕业和几次出去玩的照片都没了。看到的好心人电脑里如果有我的照片,麻烦发给我吧,好让我找回一点大学的回忆。特别重要的我会专门写信骚扰的…… 另外要赞一下GMAIL,我一般有了合影后会把照片发给别人,所以合影很多都找回来了,自己一个人的就惨点。 3. 家书等私人信件。这个基本都找回来了,就是费的时间多了点。大学毕业时曾经系统整理过一次,幸亏有那一次。 4. 在华大的几乎全部电子邮件。这个是我第二天早上突然想到的,就是我前面说的“潜意识中”存在D盘program file里的重要文件,因为我用foxmail把它们全部从服务器上下载了。那个邮箱本身在毕业后三个月就de-activate了。说起来,重要的邮件当时也是随手保存了的,所以这个损失可能也更多是感情上的吧,毕竟是在美国头两年日常学习、工作的一个完整记录,而且也见证了语言和学术上从青涩到慢慢成熟的一个过程。 所以,好心人,如果你碰巧有和我的WUSTL邮箱的通信、并且还比较有趣的话,请发给我吧……我的旧址是zzhanga@wustl.edu,用客户端软件或者GMAIL很容易搜索到。 当然,我还是有一个比较阿Q的想法来自我安慰的。就当那些写下来的话都是face-to-face或者打电话说的吧。以前没有电子邮件的时候人不也活得好好的么,说话也没有录音,日后回忆起来不也一样的无凭无据有滋有味。再说,我来美国的第一个牢骚就是美国人实在是过分依赖电子邮件了。 5. 来美国三年的全部MSN聊天记录。这个也在D盘的program file里。不知道有多少人和我一样会在乎这个,其实,也就是有时候想到朋友过去提到过什么,突然觉得有用的时候回头看一下。另外就是忘了某ID是谁的时候一看聊天记录就知道了。实用价值除了这两点就想不到什么别的了。其他的就是感情价值。我三年的聊天记录啊!!!!!!!!!!!!!!!!!!!!!!!!!!!!!!!!!!!!!!!!!!!倾注了多少心血啊。 最搞笑的是,我还特地把它备份了,然后备份的位置不幸在E盘某个被隐藏的文件里。 当然同样可以把这些想像成面对面或者电话里说过的话,那些本来就是没有记录的。本来就是形成某种宏观记忆或者印象的过程罢了。 6.大学里积累的全部图片。也有几百上千张吧,一套一套的,不少还很精美。来美国后就没了这份童心,很少搜集美图了。印象较深的是好几套十二星座的图片,不过哪天有了兴致应该都可以在网上找回来,这个毕竟不是太private的东西,而且,我也不是那种视美图为生命的人。 所幸,我真正视若生命的东西没有丢——那就是我大学里下载的几百上千首歌。那时候,我从不整体下载唱片,都是想到、听到喜欢的就单个下载。毫不夸张地说,每一首歌都承载着一段记忆、一份感动。所以如果这些歌丢掉的话,固然也可以找回来,但那些记忆和感动还会回来吗?我不确定。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几天来,我就一面听着老歌,一面寻找着旧照片、旧信件,仿佛作了一次穿越时空的奇特旅行。 这样的旅程既是一种折磨,也是一种升华。有些东西本来以为不到七老八十是不会再拿出来看的,这次却被迫又看了一遍。像五年前非典时期写的东西,那叫一个很傻很天真啊(可是,成熟真的有那么好么)。但是另一些文字和图片重温之际却也倍感温馨。像我们这样年纪很轻的时候远涉重洋,在截然不同的社会和文化里生活,这一路深深浅浅的脚印,回头看时不禁想疑惑地问一声:“那是我吗?” 哲学层面的思考。比如电脑和互联网对我们生活的颠覆。我们存在电脑里的这些文字、图片、音乐、影像,获取时的成本大致相当于时间的机会成本。可是,一个口袋里身无半文而因为电脑和互联网而享有丰富精神生活的人,他还是一个无产阶级吗?他在失去这些“财产”时,其伤心和一个有钱人突然丧失家园的感受有何不同呢。何况这些“财富”远比有形财富脆弱得多,不需要天灾,一个小小的疏忽足矣。 技术层面的反思。重装电脑这件事儿还是应该学会。请汲取我的教训,重新审视一下自己电脑里的文件,如果难以一下子体认其重要性的话,就想像一下失去它时的感受和弥补的难处。然后把重要文件备个份,用GMail,Google Documents, whatever. 2/24/2008 Reining in the blogging impulseI've been inhibiting my blogging impulse since the Spring Semester began. To make up for that loss, each time I am struck by some good idea but don't have the time to flesh it out, I briefly record the title in a notepad and hope to come back to it later. However six weeks into the semester and two weeks before the spring break, I finally realize that it is all but impossible, because the backlog (or inventory, depending on how you see it) just keeps growing, with more than a dozen items on it now. Having so many good stuff sedimenting in the brain is like having a lot of food in the stomach -- you know it's not such a great feeling -- and overnutrition can be as painful as malnutrition. Many of the potential entries have even taken full shape in my brain and it really takes just a short while to download it from the brain to the computer. I think this is in part attributable to the difference of driving on my own and riding the bus. When driving, I listen to the radio and the flow of information or music keeps my mind busy. But when it comes to waiting for the bus, that's really a lot of free capacity in the brain, and sitting on the bus staring at all those strange faces...that's simply "thought-provoking"!...(yeah several of my potential entries are bus-related) I also came to realize that the blogging behavior has an unmistakably impulsive nature. It is often most efficient to do it when you really feels like doing it. Revisiting the items on my backlog, I generally feel less compelled to write and it takes a while to recollect the thoughts. On the flipside, it is perhaps those things that still excite you after some time that's truly valuable. I told my friend that recently I always wish I had 48 hours everyday, so that I can get everything I want to do done. It seems that this fresh feeling has come along with the new year of 2008. 2007 witnessed so many of my personal failures that it easily eclipses any of my previous years; or maybe I was just too lucky all along. Yet I came through the ordeals feeling more in love with life itself than ever before. I should really thank God for endowing me with such an unfaltering passion for life. I know that when I get older, I'll look back at this age and say: what a beautiful journey it was. 2/17/2008 步速星期天一早淅淅瀝瀝地下著小雨,氣溫有些轉暖,積雪依然覆蓋著地面,有的和雨水混在一起,凝成了冰。繼棄私車改乘公車上學後,我決定採取終極環保的方式,走路上學。(當然,由於我需要攝入一定的熱量才能走路,所以我的存在本身就在消耗這個星球上有限的能源;而且用電腦寫作所消耗的能源也要遠比用紙筆多得多。) 從家到辦公室2.5英里(4公里),花了四十分鐘,由此得出我的步速是6千米/小時。 家 -- (Forward+Murray): 10分鐘 沿著Murray走到Forbes: 15分鐘,這段是上坡,最能感受到匹茲堡與重慶的相似之處。路兩邊是一個挨著一個的各色小店,很多是猶太人經營的,據說多建於二戰前,平日裏散發出一種老舊的繁華。快到Forbes時有一些連鎖大店,比如Barnes&Noble、Panera之類的。 (Murray+Forbes) -- 高爾夫球場起點:5分鐘,我常常高估這一段距離,不知道為什麼。 穿越高爾夫球場:10分鐘,到辦公室。過去自己開車時,總是把車停在球場起點以節省趴車費,因此這十分鐘的路是每天必走的。這是一段彎彎曲曲的雙向單車道,路兩邊都是綿延的草阪,仿佛是從球場中生生鑿出來的一般,開車會有種上了賽車道的感覺。路人就會有些擔心安全問題,所以不少人逆向行走,這樣感覺上好一些。球場由夏入秋再入冬的季節變換深深植在我的腦海中,時隔月餘看到它被皚皚白雪覆蓋的樣子,如同見到一身素裝的故人般親切。 古人雲:“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謹以我的小小行動,向徒步跋涉360英里(580公里)去紐約的YF同學致敬,向阿甘致敬,向每年十月聚集在夏威夷Kona島上參加Ironman Triathlon World Championship的一千多位男女鐵人們致敬。 2/15/2008 The unintended consequence of having a personal homepage...…is that I was tapped to co-host the Chinese New Year celebration party at CMU. 接到素不相識的WY同學的電話說要我主持春節晚會,首先想到的是過去兩年WashU的春節晚會男主持貌似都是吳宗憲那一流派的,相比之下自己娛樂性明顯不夠,於是婉拒……WY援引我問世不到一個月的個人主頁上的陳述,天可憐見,我寫“擅長詩朗誦和播音”那句時特意頓了一頓、壓制了順手加上“主持”的衝動,以體現與年齡成正比的謙虛嚴謹的作風。詩朗誦和播音是比較單純的聲音藝術(詩朗誦的舞臺表演性要強一些),而主持是一門綜合藝術,不但要天賦更要錘煉,我怎敢隨便誇口,貽笑大方,再說做學問沉潛日久,對出風頭的事兒有種本能的躲避。當年在人大時校園裏人才濟濟,我這種一貫捨不得花時間參加課外活動的人就從未參加過一年一度的主持人大賽,而總是本著經濟節約的原則去詩朗誦比賽憑天賦資本風光一把。做了一份特殊的大學簡歷,為我在詩朗誦、播音和主持之間的遊走留一個註腳。 後來拗不過還是答應了下來,從除夕開始寫主持詞,除了開場詞、結束語外,還寫了一段帶有脫口秀性質的“鼠年說鼠”和一段號召性質的“雪災”。和WashU相比,CMU中國同學會沒有發動所有的中國同學出節目,整個的溝通協調倉促而過分依賴於電子郵件(且Andrew系統不能識別中文,真是雪上加霜),沒有一個人非常明確地擔當導演這個角色。這些組織上的缺失在表演的當天得到了集中的體現——一場完全沒有彩排的演出(且學生中心的場子看上去還挺正式,這無形中抬高了演職人員和觀眾的心理預期),主持人和幾個核心工作人員、演員事先不認識,對遊戲、抽獎的細則也不甚了了(事先不是沒有問,但是兩個被征來的不屬於核心團隊的主持人著急作用也不大,而且主持人職責範圍內的事比如寫臺詞背臺詞就夠忙了)。有一次報完節目回到後臺發現演員根本沒有備場,而且也沒有人去找她(後臺嚴重缺人手),總之,所有能出現的問題都出現了,就如我所預料的那樣。 抱怨這麼多你肯定覺得這簡直是噩夢般的一次經歷吧,哈,其實不然,只是我習慣以高標準要求,但CMU歷年春節晚會品質都不高,從組織者到觀眾都不太重視,所以節目演完後我們得到的回饋居然是眾口一詞的“比去年好多了,謝謝謝謝!”理由是去年演到最後觀眾幾乎走光了,而今年大部分人一直在看……聽了這個我感到既安慰又沮喪:安慰的是整個演出過程像在走鋼絲,但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還是有不少可圈可點的地方,打出了幾次小高潮;沮喪的是和WashU、以及匹大的春節晚會(我沒看過,聽說的)相比,咱們這邊的熱烈程度和節目品質都不夠高。CMU的技術牛人、特別是電腦牛人俯拾皆是,但大家仿佛都太精英了,時間都太金貴了,有心又有力把這件事辦好的人少。結束後CSSA很客氣的請我們兩主持人去參加總結會,大家經驗總結得挺好,但我感覺其實道理簡單,關鍵是缺乏人手去執行。在這種時候特別感受到多幾個甘於奉獻的自己時間和才華的人該多好。 也許在我們的時間和資源約束下,我們真的是已經做得很好了……真的要謝謝台前幕後忙得不亦樂乎的CSSA成員,希望明年不要再這麼缺人手了。 2008年2月8日,星期五。
1/21/2008 《爱》张爱玲 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的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人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妻,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原刊1944年4月《杂志》月刊第13卷第1期) 1/11/2008 “别吵了,睡觉!”六年前,我是人大经济系的大一新生,同宿舍就我一个高中读的是理科。我们那级宿舍是按地区分配的,六个人来自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彼此相隔都不太远。他们五个文科生特别有共同语言,一有空就地理历史政治军事地侃大山,特别是熄灯之后的卧谈会,在头一年,至少是第一学期,我常常一句都插不上嘴。嘴上不说,心里常想:唉,你们这群文科生,说来说去争不出个结果来,还老跑题,东一榔头西一棒,哪像我们理科,一是一二是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于是一般卧谈会超过一小时后我便会忍不住发话: “别吵了,睡觉!” 不过这也不一定管用,如果争论太激烈的话。也是人微言轻啊。他们五个各有专长,法哥是哲学家兼国共内战专家,小平是历史学家,小锋是专攻舰船的军事家且对政治有独特见解,小健精通美国和俄罗斯的所有战斗机且能准确报出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首都,小亮是宫廷野史专家兼愤青。五个人同时还是武侠小说考据家。我啥都不是,睡觉专家。 于是我开始读书,慢慢地开始加入他们的争吵,不过我悲哀地发现我大概是永远都不可能超过他们的,因为我读得太慢了。有一次我在争论中引用了一段李敖的话,结果被他们狂笑话,说我太落伍了,人人都知道李敖的这个观点有多傻X。我当时觉得我是全世界最大的傻瓜。 他们,尤其是小平和小锋,读书的速度和数量都太可怕了。现在想来,没有电脑、不考GT的人是一定能省出大量时间来读书的。小锋常常挑灯夜读,他那盏床头灯橘黄色的光刚好照在我的枕头上,是我梦中不变的颜色。 在率先买了电脑之后,我处心积虑在电影方面建立了一点小小的权威,在宿舍里才总算有了一席之地。这是有代价的,放电脑的小桌子给我的双脚上了紧箍咒,梦里常常腿被灌了铅一样的迈不开步子,身后有怪兽在追,急死了。不过就连这点来之不易的权威很快也丧失了。我悲哀地发现我就连看电影都比他们慢。小平借助《看电影》以及和女朋友的切磋琢磨迅速成为美国电影活字典。还记得大三那年的冬天,两门期末考试中间大家挤在小健那里看《手机》,发烧的我在被窝里瑟瑟地说: “那谁……声儿小点……我要睡觉……” 到美国一年零N个月后我终于一个人在馨香沐浴之后怀着崇敬的心情观看了这部噩梦般的《手机》。 不过孤灯苦雨的夜里,无比想念的是热闹的宿舍,永远说不尽的话题,一起破口大骂经济学是伪科学时的畅快,和赌咒发誓要改读历史、文学或者金庸古龙学时的过瘾。人大对我的改造,首当其冲的是东风五楼210对我的改造。当我开始读经济学博士班课程时,我发现我已经变得太文科以至于无法胜任了。最荒唐的是,读书最慢的我,竟然成了一个唯一一个以读书为工作的人。 想念的是宿舍里永远铺天盖地的报纸,从环球时报、参考消息、南方周末,到经济观察报,新京报,you name it. 想念的是我们宿舍门口定制的那块牌子——“绝情谷” 。 想念的是法哥的那盘梁咏琪,陪我度过了最迷惘和迷失的第一个冬天,“爱的代价”,“花火”,“爱情海”,至今一听到前奏的钢琴声,脑中便瞬时浮现出那个冬天的第一场雪,在枯黄的路灯下簌簌地飘落到求是园的小径上,不一会儿便积得很厚,每一脚都踩出“咔,咔”,硬硬的声音。 想念的是小锋寸步不离的收音机,即使在水房里洗衣服,也可以偷听他的FM974,音乐之声,Music Radio;在又一个冬天,一遍遍地“碰巧”听到孙燕姿的“遇见”,有时候全宿舍一起听,一起被感动。 四年就在这指缝中悄悄地溜走,走的时候,没有写毕业感言,没有在天地人大上发文。 只是痛痛快快地抱头痛哭了一场。 突然想大声地问候一声:兄弟们,你们都好吗? 1/6/2008 個人主頁問世經過一天的辛勤勞動,我的個人主頁總算差不多就緒了。看著別人的主頁一個賽一個好看,自己也心癢癢地一直想做,真的做起來發現每一個細小的地方都要花不少心思。萬事開頭難,面對空空的網頁,還真有點不知從何說起,便胡亂就著自己的名字寫了一通,寫完覺得還不錯,於是就是它了。創造的過程是最快樂的,要謝謝google,讓我這樣不會編程語言的人也能輕鬆擁有自己的主頁。 做的整個過程情緒很高昂,有點廢寢忘食的意思,昨天晚飯也做得匆匆忙忙,心不在焉的,結果牛肉沒煮熟,吃完拉肚子了。今天午飯吃剩下的三塊才發現好像真的不太熟,不過人生難得糊塗嘛!! Blogger上的普羅米修斯以前轉載了幾篇龍應台的文章,也一年多沒有更新了,昨天寫了一篇To My English-speaking Readers當作序言,大致打算今後多寫些英文的放到那裏。序不難寫,不過我並沒有太多的信心能堅持寫下去,因爲大概不會有什麽人去讀。不過,在這個年代,有一個清靜些、沒人看的地方可以隨意寫點東西,未嘗不是一種更高層次的自由呢。 這個主頁,就算我零八年給自己的第一份大禮了!歡迎大家多提意見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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